我院今年的MPA招生计划全部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。根据相关要求,今年的MPA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,不提供者不能参加复试;并必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、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,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须将定向就业合同提交录取院系,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。(就业合同见附件,一式三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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