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2017年硕士复试方案要求,录取类别为“定向就业”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、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,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须将就业合同提交录取院系,未提交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。
请注意写清楚单位名称,并且加盖单位人事公章。
首都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
2017年3月27日